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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3节 (第8/9页)
搞的楚国人在进行殖民统治的时候也很麻烦,往往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统治策略,由此导致很多殖民地里的地方法律,其实都不一样。 当然,针对楚国人的法律自然是统一的,不一样的法律,指的是针对土著的法律。 毕竟大楚帝国是一个全球性帝国,所属的行政领地,属国领地多如牛毛,里头的土著也不尽相同,很难说生搬硬造使用一套完全一致的法律标准进行统治的。 黄金州这边也体现了大楚帝国在海外殖民地,采取因地制宜统治方式的策略。 比如准许经过登记注册的殖民地开发企业,如矿产企业,农业公司等,可以和当地土著国家、部落、企业等机构达成劳务派遣方便的合作协议。 并充分尊重土著合作方的自主性。 这一条很有意思,那就是充分尊重土著合作方的自主性……换句话说,黄金州行政衙门不管你这些的劳动力怎么来的,怎么用的,你们土著自己管自己,我们楚国人只给钱,其他的不管。 这就是大楚帝国在部分时期,部分地区里采取的土著劳务派遣制度,这主要是为了规避大楚帝国的禁奴法律政策以及大楚帝国法律里很cao蛋的属人原则…… 楚国人哪怕是在土著控制区里玩奴隶制,那也是犯法的…… 而黄金州当地官府之所以搞出来这一法规,也是和当地的土著情况有所关系……他们竟然迫切的希望楚国人购买奴隶,当楚国人表示不购买奴隶之后,当地的几个土著部落竟然还搞叛乱。 让楚国人看了都表示真他娘活见久了! 大楚帝国接管了这些西非殖民据点后,在过去的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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