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宋末之山河动_第1529章 堪称良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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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29章 堪称良策 (第3/5页)

”这些都对蒙元防止蝗灾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若在熟地併力翻耕;如在荒坡大野,先行耕围,籍记地段,禁约诸人,不得燃烧荒草,以备来春虫蝻生发时分,不分明夜,本处正官监视,就草烧除。若是荒地窄狭,无草可烧去处,亦仰从长规划,春首扑除。仍仰更为多方用心,务要尽绝。若在碱盐草地内有虫蝻遗子者,申部定夺。”

    此外元代不仅积极预防蝗灾的发生,而且在蝗灾发生之后做的也很得力。至元五年,规定“蝗蝻生发、飞落,不即打扑、申报,及部内有灾伤,检视重申这一规定:“蝗蝻发生,官司不即打扑申报,及申验灾伤不实者纠察。”

    这项规定看似针对蝗灾发生时,但在赵昺看来,事实上此诏令也具有迫使官员进行灾前防治的作用。而官员们为在治蝗工作中取得良好政绩,当然希望把蝗灾消灭于发生之前,惟恐蝗灾发生后落个治理不力的罪名。

    蒙元抗击蝗灾主要采取的是捕打,一般由地方官负责,召集地方农民捕蝗,有时朝廷也派遣官员督捕。中统年,蝗起真定,忽必烈就遣使者督捕,役夫四万人,以为不足,欲牒邻道助之。(王)磐曰:“四万人多矣,何烦他郡!”使者怒,责磐状,期三日尽捕蝗,磐不为动,亲率役夫走田间,设方法督捕之,三日而蝗尽灭,使者惊以为神。

    另外也有蝗灾发生于禾稼成熟季节,对禾稼已够不成危害,而不捕的,“至元二年,陈佑改南京路治中。适东方大蝗,徐、邳尤甚,责捕至急。佑部民丁数万人至其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其伤稼也,今人全具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具伤核也,今蝗虽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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