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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1 (第3/4页)
家全都收益。”洛心驰高高兴兴的拿着羊皮回去了。他先去去找嘉树,嘉树一直说他们部落比较穷,有这么好的东西,怎么没好好利用起来? “这种绵羊确实有,但也不是经常能猎到。看你们在养山羊,我还想着回去是不是也弄两只动物养起来。这东西也能养是吧?”嘉树说。 洛心驰道,“怎么不能养?绵羊是世界上性格最温顺的动物了。养起来之后,春季和秋季可以剪两季羊毛。” 嘉树茫然的点了点头,洛心驰知道他还停留在吃rou的阶段,不了解羊毛的好处,便决定先回去用羊毛弄出点东西来给大家展示展示。他还记得小时候邻居家养绵羊,冬天送给他奶奶很多羊毛,他奶奶最后把羊毛给他织成了毛衣。他把羊毛从羊皮上切下来之后,用温水加肥皂洗干净,晾干之后,梳理得蓬蓬松松的,然后找了个木棍做纺锤,拿着羊毛轻轻一拽,线就出来啦。他手艺不行,以前看他奶奶纺得粗细均匀,但他纺出来的线粗细相差很大。大家自从听说洛心驰要织毛衣,便全程参观了他处理羊毛的过程,直到他纺出线来,大家才意识到这件事的奇妙之处,这线又细又软,拽一拽还挺结实的。 洛心驰让轩野帮忙用竹子做了几根毛衣针,以前冬天的时候,他奶奶天天在坐在炕上织毛衣,他为了打发时间也有样学样,还给自己织过手套帽子,但都半途而废了。这次他鼓捣了一下午,竟然真给他想起来了。练习了几次之后,他织成了一个圆筒,本想织个毛衣,但是起扣太少,织的太细了,又因为针太粗,织得针脚太稀,看着就像镂空的,反而增加了几分美感。这个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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