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945章 礼教之妨 (第3/4页)
刑犯,断然不能准许其存留养亲!” “好!””彩!”士子们纷纷拍手叫好。吴国重视法治建设,所以普法教育深入民间。 犯了死罪,就应该处死,而不是判处死缓。万一死缓,缓着缓着最后还被减刑,岂不是很荒谬吗? 因此,在关于 “存留养亲”的问题上,吴国最终确立的是,被依法判处徒流重刑应当外遣服役的罪犯。 如系独子,或虽非独子但家无十六岁以上成年男子,而家中却有年老、残废或者身患重病的祖父母、父母等长辈亲属需要侍奉养老者。 该犯可不照原判刑罚执行,改处枷号杖责,处罚后返家侍养其亲。如果犯了死罪,即使是独子单丁,亲老残疾无人奉侍,也不准留养。 此外,罪犯原有兄弟过继他人而可以归宗者,或可以另继者,以及忘亲不孝者,被杀之人亦系独子者等,也一概不准存留养亲…… “那是何人?”见到那个年轻士子竟然辩倒了左丘明,庆忌一时间来了兴致,询问道。 “回禀大王,这是臣的弟子李克。”邓析回答道。 “哦,原来是法家士子,你的高足当真不同凡响!”庆忌很是赞赏的点了点头。 这一次的辩论大会,诸如计然、孔丘、邓析等显学大家,是无论如何是不能上台辩论的。 因为,庆忌想着多给年轻人一些表现的机会,以便于 “继往开来”。廷尉邓析再一次登上辩论台,高声道:“无夫jianian,即‘jianian非’是否应判处刑罚?还请二三子畅所欲言!”所谓的 “jianian非”,就是与未婚女子发生自愿xing行为。顾名思义,这种行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