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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0章 士子投票,吴国立法 (第2/4页)
间瞽叟与舜父子关系。 瞎眼的瞽叟肝火旺,动不动就打舜,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打起来咬牙切齿,不打得皮开rou绽决不罢休。 平常,当瞽叟拿起大棒打舜的时候,舜就逃躲;倘若用小棍棒打,舜便站着不动,任由抽打。 直到瞽叟打累了骂乏了,方才离去,躲在无人的地方,痛苦地向死去的亲娘哭诉……舜帝、曾参大概是至孝之人的典范了。 面对曾参的这种说法,身兼儒、法、名三家之学的公子训有着截然不同的意见,于是反驳道:“足下所言大缪!” “国家刑法,应该是君王对于国人的一种限制。” “父杀其子,君主治以不慈之罪;子杀其父,则治以不孝之罪,惟有如此方为平允!” “如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尊长可以告官发谴,而不可动用私刑,不然国法何在?”顿了一下,公子训义正辞严的道:“过去,国法尚未确立的时候,民间的宗族时常有家法。” “在他们看来,家法凌驾于国法之上。以至于宗族尊长,可随意处置犯事之族人,岂有此理?” “子杀其父,是不孝。父杀其子,是不慈!” “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一点无可辩驳,但是应该禁绝私法,而全部使用国法!” “若有动用私刑者,国法无情,应该一并治罪!”闻言,所有人尽是一片哗然。 曾参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但是还不等他说法,坐在不远处的左丘明就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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