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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5 章 灵感迸发的事业 (第6/8页)
啊。 这天晚上,三哥拿了两份合同给珍卿,这是三哥和傅律师,跟惊华书局和宁报谈的版税合同。 所以拖沓这么长时间,葫芦七子的单行本,也在重新商议版税之列。 陆三哥公事公办地说: “惊华书局提高了版税率,他们和宁报也谈拢了,允许他们转载你的葫芦七子,转载费百分之五十,付给惊华书局,另外百分之五十给你。葫芦七子的单行本,惊华书局和宁报联合印行……” 珍卿打开合同翻看,不少细节都有变动,但总体朝着有利作者的方向变动。 更让珍卿惊爆眼球的是,惊华书局和宁报,联合发行葫芦七子单行本,版税率竟给到百分之二十四。 这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嘛! 而宁报的九州画报,它们的受众是中低端群体,虽然印制品质量不比儿童画报,定价当然不会太高,但发行数量、发行范围,不可同日而语。 听说这个九州画报在南洋,还有欧美的华人社区,也有很大的影响力。 所以,不说单行本版税的天文数字,珍卿从九州画报转载上挣的钱,未必比惊华书局少多少。 珍卿有一点不大理解:“他们给的版税这么高,还能挣钱吗?” 陆浩云不由失笑,扒拉着珍卿脑袋:“你倒真会设身处地啊,当着出版方的面,可绝不能这样。” 珍卿不由对三哥傻笑,她想起了后世影视圈的事。 演员的片酬占太多经费,电视剧到后面就粗制滥造,这样做出来的烂剧自然铺盖,演职人员被骂成臭狗屎了…… 这分明是恶性循环嘛。 珍卿还是希望她的作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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