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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冈山城内育土豆 (第2/7页)
(万历二十一年)编成。 其后周亮工《闽小记》、黄叔璥《台海使槎录》〈赤嵌笔谈〉、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卷十七都参照此故事录入,这才被广泛传播。 但是无论是越南、菲律宾还是欧洲殖民者本身的记录中,根本没有以上记录。 再退一步说,当时菲律宾是殖民地,越南可不是,如果欧洲真的禁运番薯,番薯又是如何传入越南被陈益带回广东的呢? 由此可以推测,陈振龙和陈益的故事不一定是假的,但是可能是出于传记传奇度的考虑由文人进行了艺术美化的加工。 事实上1563年(明朝嘉靖四十二年)的《大理府志》之中就有列举“薯蓣”之属五:“山药、山薯、紫蓣、白蓣、红蓣的记载,其中就有紫薯、白薯和红薯。 11年后,李元阳在他主撰的1574年(万历二年)版的《云南通志》里更纪录全省9個府和州已经有别于“山药、山薯”的各种颜色的“蓣”的种植。 后世之所以将番薯引入中国的功绩挂在陈益和陈振龙两人身上,一来有《大理府志》和《云南通志》为地方性刊物,传播性不广; 二来是因为作为府志和省志,主要负责记录大事,番薯传入以及其形制描述都是粗略一笔带过,不似《金薯传习录》中描绘的这面详实,又没有人家会进行传记美化故事,因此传播度不高。 事实上这样的故事放到显然依然还在发生,同样是描绘扫除广东博社村制毒故事的纪录片无人问津,进行医术美化之后的《破冰行动》却广为人知。 我们从欧洲的记录中可以看出,欧洲人最初对玉米的重视程度因为《圣经》的缘故,与番薯和土豆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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