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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4页)
久就沉了。    他这算是赔了一场大钱,然而贼心不死,并没有因此就收起了从商的心思。去年他又开了一家顶阔气的大皮货店,营业了没有三天,半夜被雷劈了仓库,一场大火烧得他血本无归。    陆雪征的资产都是他拿命换回来的,所以他心里难过极了。    在皮货店大火被扑灭的那个凌晨,他独自躺在被窝里热泪盈眶,决定以后再也不做生意了。    陆雪征自认为是个斯文人,在无人可杀的时候,他时常会隐居在某位干儿子的家中,抽出一段时间来专心读书。他不爱读翻译,最喜欢,而在中,他又最喜欢薛宝钗,因为觉着薛宝钗和蔼可亲,嫌林黛玉脾气太大,不好伺候。除此之外,他还很愿意读一读之类的杂志,虽然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青年看待,但他算着岁数,认为自己不到而立,还是比较富有青春气息的。    读书之外,他还喜欢招猫逗狗——尤其是喜欢猫,觉着猫脸媚气。他有一只养久了的小灰猫,专会趴在人头上蜷成一团,宛如一顶大皮帽子,而且绝不会用爪子抓伤人脸。此猫是他的宝贝,名字就叫做小灰灰。    陆雪征有很多朋友,其中包括高官富商、军阀大佬。朋友们从不和他深交,可是对他相当的恭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不是人,而是一把枪;谁能使出足够的钱,这把枪就去替谁杀人,而且是一击毙命,很少失手。    他对自己这身份安之若素,觉得自己是人是枪都无所谓。因为杀人太多,他已经觉着“人”这个存在渺小得很,不值一提了。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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