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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跑路 (第2/6页)
灭口,把十三家伙死掉,然后再把这事推到李锦记身上去。 正当防卫是可以的,正当防卫太过分,是造成刑事罪行的,尽管对方是杀天刀的犯子,也不能随便杀死他,这个就是法律了。如果这十三个人死了,李锦记是逃不掉罪行的,就算他背后的后台很硬,也保他不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李锦记又不是什么天子,而是一个孤儿,仗着自己大师傅的后台,白道才给他几分面子。 你们想一下,一位老神医,在他没有隐居之前,绝对会救过许多高官贵人的,在这个华夏国度里,他们是很懂得知恩报恩。所以,在他们能做到的,又没有犯法的,不太过分的,他们还是偶尔出手帮一下的。 杀一个昏晕的人,是一个十分容易的事情,只要一刀在颈子上一抹就可以,或是扭断对方的颈子,让他们永远睡去。杀一个清醒的人,就有一点麻烦了! 话又回到李锦记身上,刚才离开小镇不到十五分钟,现在又回来了,不过即不是往镇上结婚的新郎哥家里去,而是到镇上的办事处去。虽然这个办事处有一点破旧,而且还是民国时代留下来的楼子,不过李锦记可不管这么多,从车上下来冲到里面去。 “你们的镇长呢?”李锦记遇人就问。 “办公室里1正下班的普通员工看到李锦记一行人和小车,便知道是大人物了,所以他也不敢抬慢,指着旁边一个办公室门口写着镇长室处。 镇长怎么可能在里面呢,他早就逃跑了,而且还是卷着家当开着自己那一辆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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