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雄霸海外_第449节 大开发时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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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9节 大开发时期 (第2/5页)

稻为主,在良好的土壤、施肥、光照和灌溉条件下,亩产收米达到300公斤以上,然后稳定在350-400公斤亩产上下浮动,丰收年间,达到450公斤亩产。

    这样的产量,超过了明朝种植水稻最发达的苏杭地区和太湖流域的平均亩产。

    但东南亚种水稻无论如何兴旺,总有5%-10%的土地用来种番薯和后来引进的木薯,它们是用来应付台风的。

    由于东南亚台风多,因此除水稻之外,种番薯和木薯有备无患,并且注意修葺仓库,水泥制,坚固结实耐用,不惧风暴。zWWx.org

    经济作物得到了大发展,甘蔗种植面积扩大,营建甜蜜的事业;

    再种植烟草、椰子等,一般在旱地种各种经济作物,水多的地方种水稻。

    东南府颁布了《土地法》,鼓励开发土地,个人可免费得五十亩土地,哪怕在东南府的台湾行省拥有土地亦可继续得到,耕种五年后即永久所有。

    而由资本组建的商业公司,则可以通过向官府申请得到土地,为了鼓励开发,所费不多。

    不过,官府放出地块,公司得到地块,如果不作开发,没有产生合适的税金,则要交纳空置费,逐年提升,十年内不作开发,官府回收土地。

    《土地法》规定有一条,那就是土地所有者对该土地上的资源拥有所有的权利,例如该土地上发现煤炭,由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官府一般不会回收,不会抢大家土地。

    在土地上得到的木材,属于地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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