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蕴颜传_第八十六章 乾清宫失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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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六章 乾清宫失火 (第2/4页)

两殿,及后侧的交泰殿。

    乾清宫和交泰殿已经全然被大火烧的一干二净,里面的藏品也被为数尽毁了,损失惨重。

    很快,怡亲王永瑆就已经将此事的起因都调查清楚了。

    原来火灾是因为由掌火太监郝世通不慎引起的,宫中取暖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宫殿的地下砌火道或在炕床下砌火道,在殿外廊子下的灶口处添炭,即为“暖阁”。

    二是在宫殿内设有铜质火盆或精工细做的掐丝珐琅熏笼,谓之“熏殿”。而乾清宫为皇帝寝宫,向来使用第二种取暖方式。

    即“熏殿”,一般流程是将未燃烧彻底的灼炭埋灭、贮坛,再贮于炕洞中,便于第二天继续使用。

    然而他为了贪图方便,只将炭埋闷熄灭后放在东穿堂楠木隔旁,结果煤炭复燃,熏灼木隔才引起了火灾。

    爱新觉罗·弘历极为恼怒,本想按照大清律例将失火之人严处,但在颙琰的极力劝说下,才让他们一众人等免于绞刑。

    《宫中现行则例》之各处首领太监处分则例16条,其规定:各处太监等若有不谨慎火烛、失误看守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各处太监等有不谨慎坐更、贪睡失误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太监,重责四十板;如系太监犯罪,该管首领失于觉察者,应照本罪减等,罚月银一个月。

    爱新觉罗·弘历最终按照《宫中现行则例》将他们分别治罪。

    ——养心殿——

    爱新觉罗·弘历坐在椅子前扶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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