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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轩然大波 (第4/5页)
劲的观众没有仇恨,他为何要那么做?想必这是天底下最荒唐的事情了”。 乔恩.戈登现实深情并茂的讲了一大段,才把约翰.贝克请上去为大家进一步介绍情况。 约翰.贝克上台后着重介绍了他们与陈康杰见面的状况以及从法律的角度他们做出的判断。首先,约翰.贝克就先将这件事定性为不合逻辑,其次,其合法性也是值得商榷和探讨的。 正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现在约翰.贝克是陈康杰的委托律师,作为利益共同体,当然一切要以维护陈康杰的利益为第一要务。虽说如果后面进入庭审程序他们拿到的律师费会多得多,但是如果前面表现不好,委托方不满意的话是可以随时更换律师的,那样的话他们不但拿不到钱,还会名誉受损。 律师和明星一样有着很强的相似度。起码都是名气越大收入越高,如果在处理陈康杰这件事情上没有取得成绩,最后被解雇了,那么对于约翰.贝克来说就是很大的污点,名声受损很大。相反,如果他帮助陈康杰摆脱了困境,那么他就会名声大噪,以后更多名人遇到官司就会找他,带来的利益将是不可估量的。 约翰.贝克很清楚,现在不知道全美有多少律师都想接这个极可能名利双收的案子,他岂能将这个到手的机会拱手相让。 后面约翰.贝克重点描述了他们的一个感受,除了受讯的人极可能遭到不公平待遇以外,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官明显对LONG带有成见,他猜测的判断那人应该是白人至上主义者。 约翰.贝克作为律师不可能会留下话柄,他模棱两可的说是猜测,这就进可攻退可守。就算有人反驳和有意见,他也可以轻松的立于不败之地,反正是猜测嘛,有什么不能说的呢?况且美国还标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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