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_第16章 一个也不能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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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一个也不能少 (第11/12页)

家朱熹同志拎出来当圣人,明朝前朱熹压根不算是圣人,这死老头一辈鼓吹存天理灭人欲,可他自己却既扒灰又勾引漂亮尼姑,后来那尼姑还俗嫁给了他(从另一面可见宋朝风气),但是人朱熹和朱明皇室是本家,所以也当圣人了。

    明朝是个很矛盾很有趣的朝代,一方面,从那时起,妇女就开始被层层规矩礼教所束缚,但是另一方面,却又明出台法律,赋予了妇女一部分权利,例如财产权(在室女的部分继承权),人身权,甚至离婚权。

    明代“为人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袭汉代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纲”之一的“夫为妻纲”的原则,从而形成了法律上“夫尊妻卑”的局面。但是明代的关于离婚权的范围有了扩大,透露出一定的维护妇女权利的信息。

    看吧,明朝是不是很有趣,那么为什么会这样矛盾呢?现在为大家隆重介绍一位真正的圣人——王守仁,即阳明先生。

    他是个真正的全才,举凡,政治,经史,军事,哲,甚至天地理无一不通,甚至还懂种田,在发配贵州期间,还知道农民耕种,他所创立的‘心’,修正了朱熹死老头的那种疯狂禁锢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把五岁的小女儿活活饿死,因为她定亲的未婚夫夭折了这种破事),阳明先生提出天理何人欲一样重要,以“致良知”为核心。

    在此背景下,一部分士大夫阶层,从上至下掀起了一股同情妇女疾苦的思潮。他们反对“女人是祸水”和“女无才便是德”的陈词滥调;主张寡妇改嫁;主张婚姻自由和个性的解放。

    当然这种潮风气只是一部分的,始终不曾占据明朝思想主导地位,但这依然给明朝妇女带来了一部分权益,虽然很小。

    请大家记住阳明先生哦,鞠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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