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替成名_分卷阅读5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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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0 (第4/4页)

非常仔细, 不过, 重要条款他还是一项项亲自过目了的。

    嗯,年限……八年,没问题。

    何修懿知道,国内经济公司签约年限从五年到十五年不等, 其中最为常见的便是八年了,正好居于中间。

    因此,左然写的“八年”,十分合理。

    哎……?!等等……何修懿又认认真真地看了看,发现,那个不是“八年”,是“八十年”。

    何修懿怕自己眼花,凝视墙壁五秒而后重新低头,发现“十”字依然还在——没错,依然是“八十年”。加一个零,天差地别。

    “……”他今年三十岁,八十年约的话……意思就是,他要到一百一十岁才能解约,那时候恐怕是已经在土里了,嗯,这个说法不够严谨,应该是,他的骨头,那时候恐怕是已经在土里了。

    何修懿按捺下内心中的疑问,继续向下看。

    解约条款部分写着,倘若甲方(公司)违约,须赔偿天文数字一般的巨款;倘若倘若乙方(艺人)违约,须赔偿……88元人民币。

    何修懿想:88元人民币……?此前,劝说他加入的几家经纪公司均表示违约金已是业内最低,只有五百万、三百万,或者按照剩余年数来算,每年一百万,是88元的几千倍了。

    88元,等于没有。也就是说,全凭自愿,随时离开,而且,“爱留留,爱走走”,是从签约第一天起便生效的。这有点像美国企业雇佣员工时“at will”的合同,那种合同最后都有一句“双方可以随时炒掉对方,基于任何原因,或者没有原因。”只是,左然这份,是单方面的“at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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