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检察官_第1234章 特殊的犯罪手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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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34章 特殊的犯罪手法 (第3/4页)

如此。

    可查案的核心方法就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眼下他要证明的是一场当年曾经发生过,却并未被警方以及绑匪所认为的受害人家属所注意的案件。

    那么这起案件当时真的发生过吗?

    犯罪数据库是个好东西,可以让张泰秀从以往的犯罪记录中查找出相似行动轨迹的犯罪嫌疑人。

    读者身份证-伍陸彡⑦④彡陸⑦伍

    张泰秀觉得如果是绑架案的话,那么熟手动手的机会较高。

    因为那所学校也许在普通人看来其实远要比公立学校安全性更强。

    也只有行内人才知道一所学校的安保能力到底如何。

    而行内人正是那些作恶多端的惯犯。

    这些人中有的已经被绳之于法,有的还在逍遥法外。有的则不知所踪。

    虽然韩国也算是一个治安比较优秀的国家,但是多年来依旧有很多案件无法被侦破。

    其中当然也包括一些绑架案。

    说实话,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绑架一个人不至于被判死刑的话。

    那么也许受害人多半会被送还回来。

    可如果对绑架案实施严刑峻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犯罪。

    扣扣伍陸彡⑦④彡陸⑦伍

    但是也难免会把犯罪嫌疑人逼到鱼死网破的境地。

    与其要把嫌疑人送回去,承受沉重的罪行,倒不如搏一把杀掉唯一见过自己的受害人,然后当做这件事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抱着这样侥幸心理的犯罪嫌疑人,自然不会给被绑架的人质留活口。

    尤其是受害人还是一些根本没有反抗能力的儿童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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