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971节 (第7/9页)
,都没这个权力。 如果有这个权力的话,安通宣岂不是能够在这里随意杀害任何一个楚国人……帝国不可能放开这么个口子的。 大楚帝国早就出台了法外治权,以‘属人又属地’原则解决了这一麻烦,不给任何土著王国或公司领地任何的机会! 我楚国人,只能让楚国司法机构来进行起诉或审判…… 所以这也就导致了一系列很奇葩的结果。 举个例子,有个傻子跑到威尔士王国里,心血来潮跑到大街上,然后对着一个威尔士土著来了一枪,倒霉蛋威尔士人当场毙命……随后威尔士士兵们把这个枪手给抓了起来。 但是……按照大楚帝国的法外治权条例,他们无权对这个枪手进行任何的审判,只能移交给大楚帝国驻威尔士王国领事馆。 该领事馆里的藩务领事,是获得了特殊司法授权的藩务领事,他翻了翻相关的法律条款……最后以“在他国领地杀害他国人民”的罪名,提起公诉,最后交由临近的利物浦行政领地审判院进行审判! 同时枪手很大方的承认了自己杀害威尔士人的罪行,原因就是看他不顺眼,想给他来一枪…… 利物浦审判院的法官仔细研究了一番相关律法,最后以该罪名判处该枪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强制性精神治疗,并罚款二十楚元! 然后……没了! 就这样了。 罚款,这基本就是楚国人在非楚国领地里,杀害一个土著的普遍处罚了……而且有罚款,那还是因为枪手当庭认罪,同时也没什么律师给他做出有力辩护……如果找个律师辩护一下,枪手也不当庭认罪,而是狡辩一下,给自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