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是要当皇帝_第七百七十八章 劳动保障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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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七十八章 劳动保障法 (第3/7页)

   重体力、高温、危险等工作岗位常规上班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每天最长工作时长不得超过十个小时,并要求企业提供降温消暑饮品,安全保障措施等必要工作条件。

    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但是受企业委派工作而出现受伤,视为工伤,由企业承担治疗费,营养费等,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要给予抚恤费,殡葬费。

    同时规定法定休息日延续每旬一天,但是要求给予每年不少于半个月的带薪年假,员工可根据自我需求,在入职满一年后申请带薪年假,不满一年者,按照比例折算。

    值得注意的是,大楚帝国没有七天一个礼拜的概念,那是西方宗教概念,在大楚帝国社会里不存在,大楚帝国的工作日,是按照传统的每月三旬来进行的。

    在每天的常规工作时间之外加班,要给予一点五倍薪资,如果要在法定假节日加班,要给予双倍薪资。

    此外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一系列条款,基本上都是从保障员工利益的角度出发而制定。

    为了保障劳动保障法的实施以及推广,大楚帝国成立劳动保障总局,级别从二品,内阁直辖。徚

    该部门专门从事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接受劳动者的申述以及仲裁,同时有权利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企业给予行政罚款,而且该部门还会对举报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的个人奖金,该奖金直接从罚金里扣除。

    劳动保障法的推行,也是大楚帝国首次在法律层面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

    当然,后续具体施行的时候肯定会问题多多,但是不能因为问题多久不去做,做了之后发现问题了,那么就逐步改善。

    总之,罗志学是要牢牢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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