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儿子十四岁_分卷阅读200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00 (第2/4页)

开车带着儿子送去留原大学,晚上下班去程逸先那里做饭吃饭,偶尔晚上会留住在那里,偶尔会回去住。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出正月,程婧娆对于出版社的大部分工作已经掌握,运用起来游刃有余。

    姜民秀的心情在几次篮球赛中,得到了彻底的洗礼,连着个头都窜高了许多,长势喜人,程婧娆真心觉得儿子带出去,是个大男人了。

    随着寒假的结束,留原大学越发热闹起来,听到姜民秀哼哼过一次歌的林教授,觉得姜民秀的嗓音不错,就亲自带着姜民秀参加了几次音乐系的课程,有着林教授带头,姜民秀再去旁听蹭听别的教授的课,也就自然了许多。

    混得久了,留原大学大部分的教授都知道那个时而来蹭课的半大少年姜民秀,是古文系系主任程逸先教授的外孙子了。

    因着程逸先在留原大学的盛名,有这么一位外公保驾护航,还真没有人敢说道姜民秀一句半句的,这使得姜民秀四处混课的生涯,混得风声水起。

    姜民秀得承认,他大部分的课,都是听不懂的。

    他只是喜欢那种课堂气氛,安安静静的,溢着笔墨的香气,和他以前念过的课堂都不一样,让他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信心,听着不懂,都觉得欢畅。

    就这么听着听着,竟还有一个社团乐队来找姜民秀加入,姜民秀还不太懂学校的许多规则,就与林教授商量。

    林教授觉得可行,鼓励姜民秀参加进去,和一群大学生们搞音乐,至少目的是单纯的,环境也是单纯的。

    姜民秀也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