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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敬宣垂死不忘掐 (第2/4页)
,只怕他这会儿早就蹬腿啦。” 刘裕怒目圆睁,狠狠地一挥拳:“刘希乐,你他娘的太过分了,不就争个幢主吗,犯得着这样把同袍兄弟往死里害?” 向靖咬了咬牙:“那刘毅看到这个,却是哈哈一笑,说什么阿寿果然是真汉子,他自愧不如,甘拜下风,这个幢主,就让给他了。” 刘裕气得满脸通红:“人的命都快没了,要这个幢主有卵用啊。阿寿就是太实诚了,要是我在,绝不至于这样!” 向靖叹了口气:“当时大家都是争红了眼,脑子一热就这样了,寄奴啊,你快去看看阿寿吧,他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刘裕自幼在京口长大,从小就出入山林之间,六岁的时候,曾经给野生大马蜂叮过,几乎送了命,那种可怕的感觉,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在他的眼里,马蜂可是比虎狼这些大型食rou动物更凶残可怕的对手,毕竟对于大型猛兽,还可以以力御之,但对这些漫天飞舞的马蜂,却只有退避三舍。 刘敬宣的那命根子给两个大马蜂直接叮了,连取都取不出来,可见受创有多严重,而蜂毒是如此地猛烈,不开刀放脓是不可能治好的,只是他伤在命根之处,在这个地方几乎不能动刀,除非刘敬宣年纪轻轻就想当太监,若不动刀,只怕这条命就真的要交代了。 刘裕这时候已经顾不得再去恨刘毅的阴险,他沉声道:“现在怎么样了,医师有什么办法吗?” 向靖摇了摇头:“医师营的李神医说了,除非挥刀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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