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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论无耻,他们才是祖宗啊 (第1/4页)
这些田地,历来都是归属皇帝所有的。 先秦时期,就有这样的规定“山林河泽,皆归君有。” 就算是在后世,这样的田地也存在,大的叫做“国家农林牧场”、小的叫“村小组集体所有田”,一样没有包产到户! (这一点,若是书友有亲朋在村大队做事,稍微问一句,就会清晰的明白!) 土地会荒芜吗? 只要缴纳赋税之后,还有剩余,勤劳的华夏百姓,就不会让土地抛荒! 因此,这种隶属于国家专有的土地,租赁给了需求土地的百姓们耕作。 有专门机构,按照一亩地三分银子的比例,征收银钱。 然后转交给拨付所有人,也就是宗室、勋贵。 因为土地的特殊性,这个征收比例,在三十税一的大明,是很重的! 当然,比起军屯田地的过半税率来说,却又低了很多了。 按理说,这个拨付,与文官是无关的——因为这类土地,属于特殊性质,归属皇帝私有,租金直接充入专项收支。 户部是无权收税的! 好了,解释清楚了藩田、养赡田的土地来源,就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问题——与士人记载不符! 难道是有人在黑? 为啥明明白白的有条规可查,他们要黑这项制度呢? 至于为什么会被黑了几百年——仔细考虑一番这事伤害了谁的利益,就会明白了。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 比如军屯田,官方规定税率在六成以上! 若是有人在官面上,给土地改变性质,变成民户所有——则为三十税一! 这可是实打实的减税了啊! 想屁吃! 政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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