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280章 无法逃避 (第4/5页)
和特定的个体在其所宗承和秉持的精神、生命、族群和文化谱系中的关系、地位及其权利和义务。 宋代崇儒,祭祀也尊从儒家的礼仪。《礼记·祭统》强调“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祀“非物自外至者也”,乃是“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只有“贤者能尽祭之义”的根本。因而儒家的祭祀的本质就是“宗什么而教之”,把自己置于祭祀所建立的精神关系中,就是把自己置于一个宗教系统中来获得基于这种宗教系统的意义及其对人的问题的回应。 祭祀上天,即是表明人作为天之所生的子民而受赐着人的生命、天性,并虔诚地宗服和遵循被历代圣贤所阐发的人的天命及其法则,承担着,让天德流行世间、让天道天理准则和主导一切的道德义务,进而领受其教化。回应了人从何而来,人奉行何种原则和道德等问题。 祖先作为生活形式、事功业绩和文化传统的开创者和积累者,是生活基础的一部分。而祭祀祖先,即是表明某人认同自己作为某祖先的后代,继承和领受着祖先的血脉、事业和教化,从而明确自己生活的历史基础,并承担着把祖先的传统发扬光大,并不断创新,以致光宗耀祖的责任及对祖先开创和积累的文化传统的效法,乃是厘定天下秩序和世道人心的基本方法。 按孔子言:“吾不与祭,不如不祭。”无论是歌颂天德,还是“追养继孝”,首先是内心虔诚的表达和情感的需要,并在祭祀活动中塑造忠敬和孝梯的情感与道德,而一个藐视神灵和祖先的人不会产生要去祭祀神灵和祖先的行为,此所谓“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