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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3章 各有职责 (第3/5页)
户发囤积、诱富民兴贩等。还提出守臣到任需预讲救荒之政,不论地区远近,限赴任一个月后将本州管辖诸县镇可备荒救荒之策上奏朝廷,经审核后由朝廷责令实施,不得违背。 这本书条理清楚,从措施到职责面面俱到,算得上这个时代救荒的宝典了。但是并没有引起朝廷的重视,更没有贯彻执行,而董煟也未能因此受到嘉奖,仕途终止于一个县令,其中原因却令人深思。 赵昺对其敬佩之余,他从另一个角度对此进行了研究,发现董煟其实是一个‘不识时务’的人,以致得罪了整个官场,而其制定的措施一旦认真执行,并严加落实,等于断了许多人的财路,侵害了整个官僚集团的利益。 在文中,董煟揭露与抨击朝廷荒政的若干弊端以警示,有的放矢地批评荒政弊端多达四十余处,二十余种之多,如郡县官吏专事催办财赋而讳言灾伤;州县之官有压制百姓不准报灾的,勘灾之官有不敢报明受灾实情的;守令贪丰熟美名,讳闻荒歉之事,不受灾伤之状,责令里正荒报丰熟;里正则生怕勘灾审户官员一来需破费招待,便胡乱承认丰收,以免花费,不顾来日灾民之苦,指出地方官讳灾之弊。 又如审户、发赈时,强者能得,弱者难得;近者易得,远僻难得;胥吏里正亲近者多得,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少得;发赈或已深秋,官吏复令核实,让饥民自备糇粮,数赴放赈处点集“作秀”,常常是踏雪空手而归,批评审户、发赈之弊。董煟还抨击赈济检放太慢、赈米掺拌沙石、遣使忧民、审户滥收小费、对捐钱米助赈者颁赏不及时、地方官不能妥善安置流民等,进而提出针对性的改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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