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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member 70.我們一起。  (第2/6页)
兩人一起趕回賀家。    安靜的客廳裡,只有薛梅哭聲。賀仲康安撫著她,眉宇間是深深的皺褶。    “爸媽。”賀森走過去,“出了什麼事?”    薛梅見到兒子兒媳回來,哭得更傷心,哽咽著也說不出話。    賀仲康把一封律師信遞給賀森,“鐘榆要告我們,她想要回阿木那套房子。”    賀森接過律師信,粗略看了一眼。賀木和鐘榆是事實婚姻,那套房子是他們同居之後購買的,按理說,她是第一繼承人。    但這一套房子對鐘榆來說根本不算什麼,賀木在國外的房產也不少,都在她名下。    “我、我絕對不能給她這套房子,她要錢可以。那房子、是阿木、阿木最後留給我的念想啊。”賀木過世的這些年,薛梅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著房子的原樣,和賀木最後離開那天沒有一點點不同,連清潔她都從來不假手於人。    白羽漫坐到她身邊安慰她:“媽,沒事的,賀森會想辦法的。”    賀森明白,房子不是鐘榆的最終目的,她要的,恐怕是……    安撫好了父母之後,賀森坐上車便立刻拿出了手機,按下了鐘榆的號碼。    像是算準了他會打來,鐘榆接得很快:“你竟然會主動打電話給我。”    “說吧,你要什麼。”賀森不想跟她兜圈子。    “收到律師信了?”鐘榆笑得很開心,“我想要什麼?賀森,所有屬於阿木的東西,都應該是我,包括天堃。”    當年賀木意外身亡,沒有留下關於財產分割的遺囑,但是關於天堃他是早就安排好的,如果一旦他有個萬一,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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