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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结案 (第4/5页)
然我让他一天好日子都过不上! 最后把站长也整服了,托人给了他五百块钱,这事儿了了。 对,就五百块钱,刘二赖子给自己编了个顺口熘:“大事儿不惹,大钱儿不要,公安跳脚,法院没招。” 要说刘二赖子的“封神”之战。当属他和乡长发生了直接冲突。 话说乡长换了新车,桑塔纳。刘二赖子不知道啊,就看这车挺新,还挺好,而且自己不认识,肯定是外地的,可以赚一笔。于是兴冲冲跑过去碰瓷,离车挺老远就躺地下,非说人家撞到他了。乡长司机惯着他?下车就一脚一脚像是踢足球一样把他从马路中间踢到马路边。然后开着车拉着乡长扬长而去。 这就惹祸了。这货去市里告状了,把市里的大门给堵了,大概意思就是乡长拿着老百姓的钱买新车,还拿新车撞人,然后还打人。他这鼻青脸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还真有不少人信了。市里派去了解情况的年轻干部也信了。要说这位,北方大学马哲本科学历,前途无量啊。可是社会经验太少了。 年轻干部真就信了这个赖子的表演。给乡里打电话,严厉呵斥了乡长,并且让人家乡长立即,马上,现在解决问题。 问题解决的很快,半小时之后,司机就来了,进屋啥也没说,直接递给了还在哭诉的二赖子五百块钱。二赖子立马不哭了。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对目瞪口呆的年轻干部说:“昨晚上肚子着凉了,您就当我刚才说的话是放屁,窜稀!”说着,哼着小曲走了。 司机对目瞪口呆的年轻干部说:“真不愧是市里的干部,火眼金睛啊!”年轻干部就这样被“火眼金睛”四个字打入地狱,本来已经内定了的领导秘书,现在好几年了还在做冷板凳,哪个领导也不用他,就是因为他“火眼金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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