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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慈母之爱 (第7/19页)
三年学不至于谷未易得也,这句,你来说说意思如何?” 这段话原本出自《论语》,阮元当然熟悉,便将《四书章句集注》中解释原原本本的说了:“按这书中之义,谷字当做俸禄解释,‘至’字恐有误,原本应是得志之‘志’字。所言乃是指为学三年,而不求于俸禄。即便子张身为孔子弟子,犹有干禄之问,更何况他人?是以此处所言,乃是敬重那些有志于学,却无意仕进之人了。” 李晴山道:“这乃是常儒所言,可你却不知,近年学人,早已另有他论。这至字原本便无错误,只是后世儒者,不知周礼妄加猜测,竟然以为《论语》原本经文错了,着实可笑!若通晓周礼,当知周时本有三年大比之说,读书三年,便要因材授官。是以这‘三年’一词,指的乃是考核授官的年限,而非如你今日一般读书学习的年限。也正因如此,这话说的意思是‘若三年考核之限已过,却无缘授官,之后授官便不容易了。’但即便如此,圣人言‘不易得’,而非‘不可得’,乃是此事并非必然,即便三年大比,技不如人,只要勤学苦练,精于学问,一样可以后发先至。如此解释,这话便通了,又何必说原本经文错了,竟要改易其中字句?” 李晴山所言,原本是清儒毛奇龄在《四书改错》中所言,虽非读书人之共识,但彼时汉学日盛,毛奇龄作为汉学先驱,自然备受尊崇。阮元所学,仅及当时汉学十之一二,对于当代许多新的观点,尚无了解,故而还不知毛奇龄之言。听李晴山这样一讲,顿觉自己于《四书》之言,尚有不能通透之处,要说“明圣人之道”,就差得远了。 李晴山见阮元神色,已知他听了这新的儒家解释,知道自己所学,尚未达到大成之境。便也不再严厉,缓缓道:“这《四书》大义,虽已有朱子集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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