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一百二十三章 单于夜遁逃,大雪满弓刀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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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 单于夜遁逃,大雪满弓刀1 (第9/10页)

  说实话,灵帝卸磨杀驴这事儿,干的确实太过缺德。

    要么其人怎么谥号“灵”呢:乱而不损曰灵,标准的恶谥。

    督邮可能忘了,刘备虽然不学无术,之前却是幽州边地的黑老大,手底下盘踞了一大批杀人越货的亡命徒。

    刘备在涿郡当“坐寇”,是靠出卖手下弟兄的血和命,榨取当地百姓的资源。

    刘备的成长史,就是土匪黑帮的发家史。

    黑帮的核心规矩就是“血酬”。

    即: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我这条命能交换多少资源,值多少银钱。

    这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法外流民们、信奉的真理。

    换句话说:

    我刘备这个安喜尉是靠血换来的。

    你督邮想从我头上夺走,你就也得留下血的代价。

    在资源瓜分完毕的社会格局中,维持生存的底线是一条血线。突破血线,必定导致流血。--《血酬定律》

    突破了刘备的血线,督邮就倒霉了。

    (备)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著马枊,弃官亡命。--《蜀书二》

    杖二百。

    云某只能把陈寿的记载,理解为“替先主隐恶”的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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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时代,廷杖二十即可立毙杖下。

    刘备杖督邮二百,肯定是打烂了,彻底血rou模糊,人畜不辨。

    这也和后文的“弃官亡命”相呼应。

    诸君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备要怒杖督邮,这与其“仁君形象”严重冲突。

    刘备怒杖督邮,结合时间背景看,恰恰源自其“黑道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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