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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第3/3页)
接灌进嗓子眼,当然,所有的酒都被传送走了,没有一滴进入他的胃。 于是耿首工对卿羽尘更赞赏了:“小兄弟不仅手艺了得,连酒量都这么好?!” 耿首工酒逢知己千杯少,和卿羽尘两个把一车酒都干了下去,还嫌不够,又运来几车,一直喝到地上堆满了空酒坛。 他哈哈大笑:“痛快!今天太痛快了!我这辈子只喜欢两件事,一件是制造,另一件就是喝酒。难得小兄弟你两样都占全了,还这么强悍,我真是第一次遇到!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卿羽尘正好要收对方为队友,于是学着绿林好汉的样子抱拳:“那我能不能唤你一声耿大哥?” “当然可以!”耿首工特别豪迈地拍拍这魔族少年的肩头,“吴兄弟!” 卿羽尘很高兴,他在心里问系统:“我这样算完成任务了吗?” 系统在他脑子里说:“恭喜你完成收队友的任务,奖励你三百积分。” “怎么这么少?”卿羽尘有些失望。 “因为这个任务很简单嘛。”系统又说,“不过你还有一个积分很高的任务需要在魔界完成。” “是什么?” “这个任务是助力未来魔尊夺得魔尊宝座。任务完成,可获得10000分奖励。” 【作者有话说】:在写这部小说前,先搭好了大世界: 鉴于人死了也会变成鬼,所以冥界的鬼民和人类在风俗习惯上没有太大区别,语言和文字上属于无障碍交流; 魔族和人族的区别就比较大,魔族爱食rou类,身材魁梧,民风彪悍,人均社交牛逼症,看到喜欢的就会去追求。他们重视口腹之欲,提倡及时享乐。 将来进入了妖界篇和神界篇,也会有自己的特点,我再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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